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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孜州气象局关于商请征求

《甘孜州降雨量分级(征求意见稿)》《甘孜州洪涝分级(征求意见稿)》

2项四川省(甘孜州)地方标准修改意见的公告

       甘孜州地域辽阔,地形复杂,气候多变,防御因降雨和洪涝天气造成的次生灾害已成为防灾减灾的重点工作任务。随着全州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为各级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提供科学、及时、精准的气象服务显得愈发重要。

       甘孜州气象局结合本州实际和防灾减灾工作的现实需求,采用统计、比较、排除、参考、专家咨询等方法起草了《甘孜州降雨量分级(征求意见稿)》《甘孜州洪涝分级(征求意见稿)》地方标准,填补了我州降雨量分级和洪涝分级地方标准的空白。

       为更好地制(修)订甘孜州降雨量分级和洪涝分级地方标准,现将《甘孜州降雨量分级(征求意见稿)》《甘孜州降雨量分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甘孜州洪涝分级(征求意见稿)》《甘孜州洪涝分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公告于此,请提出宝贵修改意见和建议;制(修)订标准小组将采纳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甘孜州降雨量分级和洪涝分级两项地方标准。 

联系人:李雪,邮箱:276167058@qq.com

联系电话0836-2835663,15196300630。

《甘孜州降雨量分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降雨量是开展气象服务最基本、最重要的气象要素之一。降雨较大或较强时诱发的中小河流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对自然和社会的冲击远大于气候变化带来的影响。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甘孜州)属于四川省灾害性天气多发地。在全球气候变暖大背景下,导致甘孜州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频发,降雨引发的洪涝、泥石流等灾害日趋严重。2000-2019年甘孜州共发生暴雨洪涝和地质灾害246次,共造成586401人受灾,死亡61人,失踪40人,共转移62892人,农业损失11325.16万元,经济损失512419.1万元。因此,防御因降雨天气造成的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已成为甘孜州防灾减灾的重点工作任务。

      随着甘孜州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为甘孜州各级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提供科学、及时、精准的气象服务显得愈发重要。由于甘孜州局地性天气变化明显, 地表植被覆盖较少,同一分级的降雨天气对甘孜州造成的影响截然不同。目前,《降雨量等级》GB/T 28592—2012和《天气术语》DB51/T581—2013两种分级方法对甘孜州开展气象预报及气象服务不太适宜。因此,为填补甘孜州降雨量分级地方标准的空白,加强研究,制(修)订并发布适合甘孜州本地的降雨量分级标准很有必要。

      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局(以下简称:甘孜州气象局)结合甘孜州实际,利用近20年的气象资料统计计算甘孜州18个县(市)24小时本站降雨量(20时~20时),得到甘孜州降雨量特点,结合甘孜州近20年发生的洪涝、泥石流等灾情,通过数学统计、比较、排除、参考、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起草了《甘孜州降雨量分级标准》,对于提高甘孜州降雨强度分级评估业务的规范化,提升防灾减灾科技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工作简况

(一)项目来源

       2020年1月,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征集2020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函》。在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根据《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有关规定,2020年2月,甘孜州气象局向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制订《甘孜州降雨量分级》地方标准;2020年4月,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甘市监函〔2020〕31号文批复同意立项。

       甘孜州气象局按照制订地方标准的要求和格式,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始编制《甘孜州降雨量分级》地方标准。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在甘孜州内规范使用降雨量分级术语,形成统一标准,促进天气监测、气候预测、预报预警等业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二)起草单位

甘孜州气象局

(三)主要起草人

姓 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任务分工

李  雪

四级主任科员

甘孜州气象局

负责人、统筹协调、制定标准主要内容,提出关键技术指标

王  敏

台长/副高级工程师

甘孜州气象局

相关技术材料收集分析,资料处理等

易  兰

副高级工程师

甘孜州气象局

相关技术材料收集分析,资料处理等

王严琪

助理工程师

甘孜州气象局

相关技术材料收集分析,资料处理等

三、主要起草过程

       前期,主要起草人做了大量地方标准编制的准备工作;2020年2月,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甘市监函〔2020〕31号文下达项目后,甘孜州气象局成立了地方标准起草小组,确定了起草小组成员和任务分工,制定了工作进度计划。

       起草小组首先是多方借鉴其他标准编制的经验,全面了解标准的内涵及编制方法;其次是结合本地实际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了分析整理,为标准编制提供技术支撑;第三是通过与中国气象局和四川省气象局制定的降雨量分级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异同点,修订不适合甘孜州本地的降雨量分级标准;第四是参考甘孜州近20年的洪涝、泥石流等历史灾情,验证了甘孜州降雨量强度排序;第五是通过专家咨询、召开视频会等方式,对拟定的标准所涉及的内容、范围、适用性等内容进行研讨,使标准的内容更加完善、更具科学性。在充分分析、调研、研讨的基础上,于2020年4月形成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一)编制原则

       1.以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原则;

       2.以符合已经颁布的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为原则;

       3.本标准以规范甘孜州降雨量强度业务服务为目标,立足于因地制宜集成成果,充分听取相关领域专家意见,与甘孜州气候特点、业务服务方式紧密结合,以保证本标准具有较好的可操作性,其颁布、实施、应用有利于甘孜州气象部门更加准确地开展降雨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防灾减灾等业务和科研工作。

(二)编制依据

       起草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参照《降雨量等级》(GB/T 28592—2012)、《天气术语》(DB51/T581-2013 )的规定进行编制。

       本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级方法和分级标准、分级表等内容。

(1)关于适用范围

       作为地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在甘孜州内降雨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防灾减灾等业务和科研工作,以及其他行业与降雨相关的领域。

(2)关于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降雨量和日降雨量两个术语进行了定义。

(3)关于数据内容

       收集了甘孜州近20年18个国家级观测站的降雨量资料和甘孜州18个县(市)的洪涝、泥石流等灾害基本情况等资料。

(4)关于数据分析方法

       本标准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了统计、比较、排除、参考、专家咨询等方法。

(三)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目前,甘孜州尚未制定该方面的地方标准,所制定的地方标准属首次提出,可填补甘孜州在该领域的空白。本标准不违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五、标准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说明

       本标准未涉及知识产权争议。

六、行业标准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或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建议

       建议该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实施。

甘孜州降雨量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甘孜州降雨量的术语、定义、分级方法及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甘孜州内降雨的监测、预报、预警、服务、防灾减灾等业务和科研工作,以及其他行业与降雨相关的领域。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降雨量  Rainfall

       某一时段从天空降落到地面的未蒸发、渗透、流失的雨在水平面上累积的深度, 以毫米(mm)为单位。

2.2

日降雨量 Daily rainfall

       一天24小时(20时~20时或08时~08时)的累积降雨量。

3  分级方法和分级标准

       甘孜州降雨量分级方法:一天任意24小时内的累积降雨量。

       甘孜州降雨量分级标准: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 

4  降雨量分级表

甘孜州降雨量分级表          

 

等级

日降雨量

(毫米)

小雨

0.1~6.9

中雨

7.0~14.9

大雨

15.0~24.9

暴雨

25.0~49.9

大暴雨

50.0~99.9

特大暴雨

≥100.0

 

《甘孜州洪涝分级》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征求意见稿)

一、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甘孜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甘孜州)地处青藏高原的东南部、四川省的西部,介于四川盆地和青藏高原的过渡带。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特征,导致气候复杂多变、局地性天气变化明显, 气象灾害及次生灾害频发,防御因洪涝天气造成的次生灾害已成为甘孜州防灾减灾的重点工作任务。随着甘孜州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为各级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提供科学、及时、精准的气象服务显得愈发重要。

       甘孜藏族自治州气象局(以下简称:甘孜州气象局)结合本州实际,利用近20年的甘孜州18个县(市)24小时(20时-20时或08时-08时)降雨量和72小时降雨量以及甘孜州发生的洪涝灾害事件,通过数学统计,比较、排除、参考、专家咨询等多种方法,起草了《甘孜州洪涝分级标准》,填补了甘孜州洪涝分级地方标准的空白,也符合气象服务工作的实际。

  • 工作简况

(一)项目来源

       2020年1月,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征集2020年度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的函》。2020年2月,在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指导下,根据《四川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2号)有关规定,甘孜州气象局向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制订《甘孜州洪涝分级》地方标准;2020年4月,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甘市监函〔2020〕31号文批复同意立项。

       甘孜州气象局按照制(修)订地方标准的要求和格式,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开始编制《甘孜州洪涝分级》地方标准。编制本标准的目的是在甘孜州内规范使用洪涝术语,形成统一标准,以促进天气监测、气候预测、预报预警等业务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二)起草单位

       甘孜州气象局

(三)主要起草人

姓 名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

任务分工

王  敏

台长/副高级工程师

甘孜州气象局

负责人、统筹协调、制定标准主要内容,提出关键技术指标

李  雪

四级主任科员

甘孜州气象局

相关技术材料收集分析,资料处理等

易  兰

副高级工程师

甘孜州气象局

相关技术材料收集分析,资料处理等

王严琪

助理工程师

甘孜州气象局

相关技术材料收集分析,资料处理等

三、主要起草过程

       前期,主要起草人做了大量地方标准编制的准备工作;2020年2月,甘孜州市场监督管理局以甘市监函〔2020〕31号文下达项目后,甘孜州气象局成立了地方标准起草小组,确定了起草小组成员和任务分工,制定了工作进度计划。

       起草小组首先是多方借鉴其他标准编制的经验,全面了解标准的内涵及编制方法;其次是结合本地实际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了分析整理,为标准编制提供技术支撑;第三是通过与中国气象局和四川省气象局制定的洪涝分级标准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异同点,修订不适合甘孜州本地的洪涝分级标准;第四是参考甘孜州近20年的洪涝灾害事件,初步确定甘孜州洪涝分级标准;第五是通过专家咨询、召开视频会等方式,对拟定的标准所涉及的内容、范围、适用性等内容进行研讨,使标准的内容更加完善、更具科学性。在充分分析、调研、研讨的基础上,于2020年4月形成地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一)编制原则

       1、以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原则;

       2、以符合已经颁布的国家及行业等相关标准为原则;

       3、立足于因地制宜集成成果,其颁布、实施、应用有利于甘孜州气象部门更加准确地开展气象预报、预警、天气气候事件监测、重大气象灾害调查分析、气象服务效益评估、决策咨询、气候分析评价等工作,为各级政府、相关部门和相关行业提供及时、精准、有效的气象科技支撑,为甘孜州防灾减灾及经济、社会、生态等领域作出气象部门应有的贡献。

(二)编制依据

       起草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法》和《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参照《气候术语》(DB51/T582-2013) 、《天气术语》(DB51/T581-2013 )、《 降雨过程等级》(QX/T 489—2019 )的规定进行编制。本标准内容主要包括范围、术语和定义、分级方法、分级表等内容。

(1)关于适用范围

       作为地方标准,本标准仅适合在甘孜州内的天气、气候预测、预报、服务和防灾减灾应用、规划、科研等方面使用。

(2)关于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对降雨量、日降雨量、洪涝三个术语进行了定义。

(3)关于数据内容

       收集了甘孜州近20年18个国家级观测站的降雨量资料和甘孜州18个县(市)的洪涝灾害基本情况等资料。

(4)关于数据分析方法

       本标准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了统计、比较、排除、参考、专家咨询等方法。

(5)本标准分级只采用降雨量分级。

(三)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目前,甘孜州尚未制定该方面的地方标准,所制定的地方标准属首次提出,可填补甘孜州在该领域的空白。本标准不违背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五、工作综述

        在《气候术语》(DB51/T582-2013)地方标准发布之前,甘孜州使用的是《气候术语》(DB51/T582-2006);在《气候术语》(DB51/T582-2013) 地方标准发布后,甘孜州开始使用此标准。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地方防灾减灾的需求,在实际工作应用中,逐渐发现《气候术语》(DB51/T582-2013) 地方标准有不适宜甘孜州实际的情况。加之目前甘孜州无洪涝分级地方标准,为了更好地向地方党委政府防灾减灾提供科学的气象决策依据,《甘孜州洪涝分级》标准起草小组收集了相关资料,咨询相关部门,对甘孜州由于降雨引发的洪涝灾害进行了统计、分析、检验,通过数学统计方法、专家咨询、参考其他标准等多种方法,初步确定了甘孜州洪涝分级标准。

六、标准涉及的相关知识产权说明

       本标准未涉及知识产权争议。

七、行业标准作为强制性行业标准或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建议

       建议该标准作为推荐性标准实施。

甘孜州洪涝分级

  •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甘孜州洪涝分级术语定义、分级方法和分级标准。

       本标准适合在甘孜州内的天气、气候监测、预报、服务和防灾减灾应用、规划、科研等方面使用。

  •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降雨量  rainfall

       某一时段从天空降落到地面的未蒸发、渗透、流失的雨在水平面上累积的深度, 以毫米(mm)为单位。

日降雨量 daily rainfall

       一天24小时(20时~20时或08时~08时)的累积降雨量。

洪涝 Floods 

       指因大雨、暴雨或持续降雨使土地、房屋、街道、低洼地区受淹、渍水的现象。

  • 分级方法

       甘孜州洪涝分级方法:按日降雨量或连续三日总降雨量分级(本分级只考虑采用降雨量分级)。

  • 分级表

甘孜州洪涝分级表

区域

一般洪涝

严重洪涝

甘孜藏族自治州

日降雨量在30.0毫米∽39.9毫米或连续三日总降雨量在50.0毫米∽64.9毫米

日降雨量≥40.0毫米或连续三日总降雨量≥65.0毫米